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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立法咨詢工作

時間:2018-09-03   來源:北京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該法自2013年12月召開立法成立大會至今,三年起草,兩年審議,歷經四審,備受關注。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專家邱寶昌在電子商務法成立大會上作主題演講

  在《電子商務法》立法過程中,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的專家學者多次參與立法咨詢論證工作:邱寶昌、阿拉木斯、張韜等研究會的專家學者,從2013年12月27日參與《電子商務法》立法成立大會開始,就主動參與《電子商務法(草案一、二、三次審議稿)》的研討,多次組織參加與電子商務立法有關的論壇、講座;呂來明、薛虹、王洪亮、張建、王文華、周友軍、陳韶光、朱巍、郞丹科、楊曉軍、陳劍等研究會的專家學者,通過課題研究、發(fā)表論文、接受采訪等形式,對《電子商務法》的立法提出了許多富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和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專家學者們的合影

  為了更好地發(fā)揮研究會作用,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組織了《電子商務法治論壇》、《數(shù)字經濟發(fā)展與法治建設論壇》、《電子商務規(guī)則與電子數(shù)據效力論壇》、《電子商務立法建議研討會》等專題會議,就電子商務發(fā)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電子商務立法中有待完善的內容進行了廣泛交流。在三審稿征求公眾意見期間,邱寶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寄送了《電子商務困惑與立法思考》、《電子商務法的十條建議》、《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九十九條專家建議稿)》,并在全國人大網立法建議中,對三審稿提出了具體的修改意見。同時,研究會專家學者們也通過其他渠道對三審稿提出意見和建議,微商治理、電子商務廣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保護、電子商務合同、不正當競爭與壟斷等方面的建議被立法機關采納。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舉辦“電子商務法三審稿研討會”

  在四審稿審議期間,邱寶昌發(fā)表了《滴滴事件給電子商務立法的啟示》、《再談四審稿之責任認定》等文章,研究會很多專家學者也對電子商務立法中需要明確和回應的重點、熱點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修改意見。在四審稿審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采納了研究會專家提出的將“相應補充責任”修改為“相應責任”的建議。

  “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從無到有,從探索到成熟,從參與國際規(guī)則的制定到引領國際規(guī)則的制定,《電子商務法》凝結了各界人士的心血,凝聚了社會的共識,在推動社會共治等方面獲得了廣泛的認同,在權益保障、促進發(fā)展等方面有所創(chuàng)新,令人欣慰。雖然《電子商務法》在調整范圍、平臺責任、個人信息保護、跨境電商、先行賠付、公平競爭等方面還存在爭議,但《電子商務法》在起草、審議過程中容納了最大的社會共識,充分體現(xiàn)了立法的博弈與包容。為立一部良法,專家學者們凝心聚力、走訪調研、深入思考、多方論證,提意見給建議。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這部法律的出臺凝聚了研究會各位專家的智慧和勞動,電子商務行業(yè)將隨著《電子商務法》的生效實施進入新時代。希望《電子商務法》能充分發(fā)揮作用,實現(xiàn)電子商務法規(guī)范秩序、保障權益、促進發(fā)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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