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3 來源:內蒙古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1月18日,內蒙古法學會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第一次理事會在呼和浩特市召開
2018年1月18日,內蒙古法學會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第一次理事會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內蒙古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輝同志出席了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內蒙古公安交管系統(tǒng)、公安廳經偵總隊、內蒙古法院系統(tǒng)、內蒙古保監(jiān)局、內蒙古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內蒙古保險學會和多家保險公司、內蒙古高路公司、內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鑒定中心,北京市京師(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相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共30多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內蒙古法學會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會長、內蒙古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事故處原處長王葆元同志主持,他簡要介紹了研究會的籌備情況,內蒙古法學會批準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以來,研究會深入相關保險公司、客運企業(yè)、高路公司等單位調查了解各行業(yè)對研究會業(yè)務的需求,以及研究會成立以后的工作展望。研究會顧問,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趙也夫同志就《內蒙古法學會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章程》、研究會人員及理事會組成等情況進行了說明。與會代表普遍認為,內蒙古法學會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的成立,填補了我區(qū)成立專業(yè)研究會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處理、賠償、審理等工作的空白,搭建了交管、法院、保險、運輸企業(yè)、高路公司、鑒定人員、律師和法律專家就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處理和反保險欺詐等工作交流、溝通、研究、探討的平臺,對于今后探討化解交通事故矛盾,平息交通事故上訪案件、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反保險欺詐等工作,都具有積極的作用。與會同志對章程的個別條款提出了修改建議或意見。
內蒙古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輝同志作了重要講話,他說參加這次理事會有公安交管、經偵、法院、保險、高路公司、鑒定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單位,覆蓋面較廣;從層級來看,有自治區(qū)級單位、呼市級單位和旗縣級單位,有保險公司、高路公司等企業(yè),代表性較全面;這為今后研究會開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他指出,法學會是學術性組織,是相關專業(yè)研究的平臺,總的目的是服務于黨和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當前,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涉及社會穩(wěn)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處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希望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能搭建好平臺,充分發(fā)揮全區(qū)交管、經偵、法院、保險、鑒定、法律等各領域專家作用,研究探討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處理、理賠、審理等環(huán)節(jié)存在的實務問題,拿出研究成果,服務于社會和企業(yè)。
最后,全體參會人員鼓掌通過了《內蒙古法學會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章程》和研究會主要組成人選,并決定根據本次會議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內蒙古法學會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實務研究會章程》修改完善后盡快向社會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