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10 來源:北京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syx
? ? ? ? 2017年4月26日,北京市法學會教育法學研究會和首都師范大學法律系在首都師范大學北一區(qū)文科樓801共同主辦燕京法學學術沙龍,此次沙龍的主題為“高等學校對教師的管理權限”,主講人為首都師范大學法律系杜強強副教授,與談人為首都師范大學法律系李昕教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柳建龍副教授,首都經(jīng)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張鵬助理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陳國飛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楊敬之博士,首都師范大學教育學院何穎助理教授,以及首都師范大學法律系劉蘭蘭助理教授、安麗娜助理教授、崔俊杰助理教授。
? ? ? ??沙龍聚焦:公立高等學校能否因為教師某種行為的不當而將其解雇?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取決于對以下兩方面法益的衡量:一是教師的行為之受憲法保護的程度;二是高等學校對教師的自主管理權。教師的權利應當受到憲法的保護,但在強調這種憲法保護的同時,不能否認高等學校享有辦學自由,高校有權對教師的行為予以合理的控制。只有在對這兩種法益進行必要的衡量之后,才能確定憲法之保護教師相關權利的程度。
? ? ? ??(北京市法學會教育法學研究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