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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學會系統(tǒng)首個法治評估研究會在杭州成立

時間:2015-12-28   來源:浙江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12月20日,浙江省法學會法治評估研究會成立暨“浙江法治評估的理論與實踐”專題研討會在杭州召開。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成員、副主任夏利陽,省社科院副院長陳柳裕,省法學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陸劍鋒等領導出席會議并講話。省政府法制辦、省法學會、省直有關部門政策法規(guī)處室負責人、設區(qū)市法制辦負責人以及來自浙江大學、省社科院、浙江財經(jīng)大學等高校、科研機構的60余名實務專家和理論研究工作者參加會議。會議選舉產(chǎn)生了法治評估研究會理事、常務理事和研究會工作班子,夏利陽當選為研究會會長。

  作為全國法學會系統(tǒng)首個法治評估專業(yè)研究會,將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和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引,秉持精致化選題、項目化運作原則,圍繞立法評估(立法前評估、立法后評估、立法關鍵性制度設計評估)、法治政府評估、司法評估、法治社會評估和法治化治理方案評估等項目與要素,扎實組織學術研究,爭取形成一批有社會影響的研究成果,并致力于打造“新型智庫”,為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智庫產(chǎn)品。據(jù)悉,作為該研究會的主要依托單位省社會科學院法治評估團隊,自2013年起受省政府委托,已對我省法治政府建設狀況開展年度專業(yè)評估。多年來,該團隊還受有關單位委托,對多項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了前期論證評估、集中清理評估和實施情況后評估,積累了豐富的法治評估經(jīng)驗。

  在成立儀式上,省法學會武鷹秘書長宣讀了《關于成立浙江省法學會法治評估研究會的通知》。省社科院陳柳裕副院長和研究會夏利陽會長先后致辭。陳柳裕在致辭中對省社科院法學團隊所從事的多維度法治評估作了介紹,并期待研究會的成立能夠讓實務部門和科研機構更多交流,取得理論與實踐的豐富成果。夏利陽在致辭中對法治評估研究會的成立目的、背景和意義作了闡述,認為法治評估作為一個新興領域,大有可為,研究空間巨大,通過成立研究會搭建研究平臺,進一步推動法治評估的相關理論和實務研究。

  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陸劍鋒在講話中指出,省法學會法治評估研究會作為全國法學會系統(tǒng)首個以法治評估為主題的專業(yè)研究會,是對習近平總書記今年在浙江考察期間提出的“干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的生動實踐,對于深化法治浙江建設具有很強的實踐意義,同時,應當放眼全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深化各項法治事業(yè)“標準”的研發(fā)和推廣。他對研究會工作提出了豐富內涵、拓寬視野、突出功能的希望和要求。

  隨后舉行了“浙江法治評估的理論與實踐”專題研討會,與會專家圍繞“多維度的法治評估技術”和“法治政府專業(yè)評估”兩大主題,就立法評估、法治政府第三方評估、普法績效評估、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法治政府評估實務操作等問題展開詳細研討,并就有關問題形成了共識。

  在“多維度的法治評估技術”研討專題,浙江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占榮教授以“立法權評估與地方立法權界限”為題,對地方立法前評估和后評估的基本要素作了闡述,并主張以“國家社會-社會本位”的分析框架厘清地方立法權界限。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研究員羅利丹博士以“普法績效評估的轉型及其指標設計”為題,認為普法績效評估應實現(xiàn)四大轉變:在理念上從“法制宣傳教育”向“法治宣傳教育”的轉變,在目標上從讓公民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向以確立法律意識為核心的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轉變,在要求上從單純的義務觀向權利義務并重視轉變,在方式上從灌輸式、運動式向互動式、常態(tài)化轉變。浙江工業(yè)大學文化與法制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張藝耀則圍繞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的相關議題展開探討,他對“穩(wěn)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具體操作規(guī)程作了詳細的介紹。

  在“聚焦法治政府評估”研討專題,省社會科學院法治政府評估辦副主任唐明良博士就“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第三方評估的理念與定位”與大家進行分享,提出了堅持法治政府建設“績效評估”導向、指標設計的“全面性、抽樣性、合法性”三位一體、評估方法上實施多維度推進、評估功能上“評價”與“誘導”并重等觀點。來自實務部門的寧波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劍飛結合寧波的法治政府評估實踐,提出同向性指標應吻合、配套制度應完善、人員素質應提升、社會公眾參與度應加強、網(wǎng)絡數(shù)據(jù)準確性應確保等五個方面的評估機制完善建議。溫州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勝海將法治政府評估分為工作評估和狀態(tài)評估,并在這一分析框架下就評估實施主體、科學的指標體系、數(shù)據(jù)的采集方法、評估結果的運用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見解。省檔案局法規(guī)宣傳處的胡文苑副處長從自身工作出發(fā),就法治政府評估的實際功效作了解讀,他認為,法治評估是指引、排查表和路線圖,同時也是解決問題的高效平臺,通過動態(tài)監(jiān)測、靜態(tài)體檢,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一定程度上解決理論與實踐脫節(jié)的問題。來自寧波社科院社會發(fā)展研究所的謝磊老師從寧波的第三方測評入手,詳細介紹了寧波的指標體系及其存在的困惑。

  與會人員還就法治政府第三方測評的具體實務問題展開研討。來自財政、公安、科技、地稅、住建、物價等部門以及設區(qū)市政府法制辦的負責同志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圍繞具體指標設計、評估機制改進、評估材料獲取、評估方法完善等議題展開務實研討。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章劍生教授、省政府法制辦政府法制監(jiān)督處王勇處長、省人大法工委吳恩玉副處長擔任與談人,對主題發(fā)言部分進行評議和延伸。章劍生教授認為,法治評估的靈魂是權威性,而確保權威性的三個支撐點是科學性、連續(xù)性和體系性。王勇處長對政府、專業(yè)機構、民調機構三位一體的評估機制探索作了背景介紹,并認為,政府內部評價是基礎,負責面上推動法治工作的落實;專業(yè)評估的定位是分析原因、得出根源性結論;社會滿意度測評是為了回應社會關切。吳恩玉副處長則就如何區(qū)別立法前評估和專家論證、如何把握評估預測的準確性、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與法治評估的關系等問題發(fā)表了自己的見解。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所長沈軍博士最后對主題研討進行小結,認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法治評估三大問題:一是定位問題,究竟是工作組成部分,還是工具?二是方法問題,方法決定評估結果和社會接受程度。三是運用問題,如何運用評估結果和認可評估結果。

  本次研討會還就省法學會法治評估研究會2016年度的工作方向作了研究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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