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7-14 來源:青海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近日,根據《青海省法學會2015年工作要點》安排部署,省法學會組織學術委員會委員對2013—2014年度法學研究課題進行結項評審,并進一步修改完善課題管理辦法。
對申請結項的2013—2014年度15項課題,青海省法學會組織第七屆學術委員會3名委員進行了匿名評審,按照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打分。在此基礎上,省法學會綜合匯總了評委評審意見,經省法學會黨組同意,準予14項課題結項,1項課題不合格列入2015年再次評審。準予結項的14項課題中,1項獲良好等級,13項為合格等級。
為進一步推進課題研究成果轉化運用,青海省法學會建立了年度法學研究課題結項后提交成果要報的相關制度,并對準予結項課題主持人提交的《結項成果要報》擇優(yōu)選編,形成《青海法學研究要報》,供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領導參閱。
通過對2013—2014年度法學研究課題征集、立項、評審工作的認真回顧總結,青海省法學會進一步發(fā)現了原《青海省法學會課題管理辦法》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適應全面依法治國新形勢下對法學研究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強青海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管理,提高研究質量和水平,推動成果轉化運用,為推進全面依法治省、建設法治青海提供法學理論支撐,結合青海法學研究工作實際,省法學會以本次年度課題評審為契機,經前期反復調研論證,征求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和部分會員意見建議,修改制定了《青海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試行)》,印發(fā)全省各級法學會和會員聯絡組執(zhí)行。
修改完善后的課題管理辦法,共分7章47條,進一步明確了法學研究課題的指導思想,規(guī)定青海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為省法學會聯合省委政法委、省社科規(guī)劃辦開展的研究課題,提高了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的等級和資助金額數量。課題管理辦法還明確了“課題選題與類別”、“課題申報及評審”、“課題過程管理”、“課題經費管理”、“成果驗收及轉化”等環(huán)節(jié)的具體事項,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課題管理辦法強調,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的選題要著力研究黨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法學理論問題和法治實踐問題,以及立法、執(zhí)法、司法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全省法學研究工作具有明確、強烈的導向性。課題管理辦法的修改完善,將進一步推動青海省法學研究工作程序更加公平公正、管理科學規(guī)范、成果轉化及時,進一步調動全省法學法律工作者繁榮法學研究的主動性、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