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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與企業(yè)關系學術研討會在河南商丘師范學院舉辦

時間:2015-07-13   來源:河南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2015年7月4日至5日,由河南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北京市經濟法學會、商丘師范學院等單位共同主辦的“經濟法與企業(yè)關系學術研討會”在商丘師范學院舉行。河南省法學會副會長、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華小鵬教授,北京市經濟法學會首任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劉文華教授,北京市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徐孟洲教授等出席會議,來自中國政法大學、首都經貿大學、湘潭大學、蘭州大學、江蘇師范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商丘師范學院等高等院校的法學專家、學者及律師50余人參加研討會。

  劉文華教授在總結發(fā)言時表示,要通過對經濟法在我國發(fā)展歷程的回顧,進一步梳理經濟法基礎理論。中國人民大學朱大旗教授在致閉幕詞時強調,加強對“經濟法與企業(yè)關系”相關內容的研究和探索是時代發(fā)展的需要,將對我國經濟法的發(fā)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會議認為,2013年中央作出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現(xiàn)行經濟法(學)中應充分體現(xiàn)“市場決定”這一要素,現(xiàn)代經濟法實質上就是現(xiàn)代市場經濟法,市場決定在實踐中往往是通過企業(yè)發(fā)展來實現(xiàn)的。

  會議收到專題論文20余篇。與會人員圍繞經濟法的本質和功能、經濟行政法與經濟法、企業(yè)在經濟法體系中的定位、市場基礎作用等論題進行了充分的研討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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