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4-28 來源:山東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4月23日,由濰坊市法學會和濰坊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聯(lián)合舉辦的刑事法律論壇在山東誠公律師事務所召開。本次論壇主題是圍繞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四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魯公發(fā)〔2015〕35號文件《關(guān)于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35號文件”),對進京非正常上訪問題的法律適用進行座談交流。濰坊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法學會會長秦景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刑法學會研究會會長陳曦參加論壇并分別講話。濰坊市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葛金軍主持論壇。研究會有關(guān)理事,市政法部門有關(guān)處室負責人,部分律師事務所律師共計20余人參加了論壇交流。
與會人員結(jié)合各自司法實務工作,對“35號文件”提出的辦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案件的處置原則、屬地管轄、處置程序、證據(jù)的收集固定、法律適用問題等進行了認真解讀,并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論壇交流中,提出了要把依法打擊少數(shù)、警示教育多數(shù),輕重有別、罪行相適應的處置原則落實到各個執(zhí)法辦案環(huán)節(jié),切實提高執(zhí)法辦案水平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特別是就文件中列舉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沖擊國家機關(guān)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妨礙公務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尋釁滋事罪等進行了交流探討,就定罪量刑及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重點就處置工作中一些有爭議的問題、疑難復雜案情等進行了交流,著力為具體司法實務工作提供借鑒和指導。同時,對依法處置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jù)收集、固定和認定等提出了具體可操作的措施,就律師參與信訪接訪、代理信訪案件、強化律師隊伍管理等交流了意見。
濰坊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法學會會長秦景崗對舉辦刑事法律論壇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繼續(xù)開展好刑法學研究會法律論壇提出了意見和建議。一是要把舉辦刑法學研究會法律論壇形成機制,對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問題進行法律探討,指導具體工作,為推動法治濰坊建設作出貢獻;二是要正確處理好改革、依法化解社會矛盾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之間的關(guān)系,切實發(fā)揮好研究會在研究社會難點、熱點和敏感問題中的積極作用;三是要積極開展活動,從法律層面,開展對社會具體事務方面的理論研究,多出研究成果,服務大局,服務中心工作,真正發(fā)揮好刑法學研究會“智囊團”和參謀助手作用。
關(guān)注
微信
關(guān)注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