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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法學會與牡丹江市法學會建立對口合作關系

時間:2018-05-23   來源:東莞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為全面落實廣東省法學會與黑龍江省法學會簽署的《對口合作框架協議》,加強與省內外法學會、法律實務單位之間的聯系、交流、協同與合作,今年3月份東莞市法學會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考察學習,就與牡丹江市法學會建立對口合作關系達成初步共識。經過多輪溝通協商,2018年5月份,兩市法學會簽署了《東莞市法學會和牡丹江市法學會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協議書》,暢通了常態(tài)化溝通聯系渠道。

  為保障東莞市、牡丹江市法學會對口合作能夠定期會商、運轉高效,兩市法學會專門成立了對口合作工作協調小組,由東莞市法學會副會長蘇云太和牡丹江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陳鈞友擔任組長。

  接下來,按照《東莞市法學會和牡丹江市法學會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協議書》相關部署,兩市法學會將本著互相借鑒、優(yōu)勢互補、互利共贏、共謀發(fā)展的原則,通過聯合舉辦兩市法學會工作研討會、法學研究交流會,組織開展調研交流活動等方式,研討交流法學會、法治建設工作經驗,展示、分享法學研究成果,推動就兩市對口合作項目的法治保障問題等開展合作研究,實現南北聯動、協同發(fā)展,促進兩市法學會在工作機制、運行方式等方面不斷創(chuàng)新發(fā)展,全面提升“繁榮法學研究,推動依法治國”的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為實現兩地全面振興發(fā)展貢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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