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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法委書記批示為動力 湖北省法學會查擺問題 再創(chuàng)工作新業(yè)績

時間:2015-09-23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責任編輯:elite

  本報訊(記者田雄 通訊員張永安) 9月10日,湖北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昌爾在該省法學會《關于我省法學會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簡稱《報告》)上批示:“調研報告和建議很好,省法學會近年來的工作積極進取、奮發(fā)有為。”

  記者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從7月下旬開始,湖北省法學會在全省開展了法學會建設與發(fā)展大調研活動。調研活動以全省各級法學會為重點,分“自查自糾、實地調研和總結整改”三個階段進行,歷時一個多月。

  《報告》從三個方面介紹了湖北省法學會發(fā)揮“三個服務于”職能作用的基本情況。即,服務于黨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如“法治湖北論壇”“系列專題研討會”等工作步入常態(tài)化,重大課題研究成為推動法學研究出精品的重要舉措等;服務于基層、服務于群眾的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如“湖北法學家巡回報告會”“長江講壇——法治講堂”等成為全民受教育的宣傳平臺;服務于法學法律工作者的途徑基本形成,如認真組織評選、表彰、推薦優(yōu)秀法學法律人才,積極開展優(yōu)秀研究成果評選表彰等。

  記者了解到,該《報告》還重點對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精神,認真剖析了各級法學會建設中存在的“機關化”“行政化”以及“形式主義”等方面的問題。

  對此,《報告》提出了六點整改意見,一是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堅持“三兼顧、三為主”方針,即法學理論研究與應用對策研究兼顧,以應用對策研究為主;政策、機制與法治保障研究兼顧,以法治保障研究為主;全國共性問題研究與湖北個性問題研究兼顧,以湖北個性問題研究為主。爭取省委、省政府領導及省直部門為法學會出題目、交任務,以解決現(xiàn)實問題為導向,不求高論、但求管用,力求每年為法治湖北建設和一線工作的同志做一些實事。

  二是創(chuàng)新調研方法。改進單純就研究而研究、局限于校園研究、滿足于論壇研究的傳統(tǒng)做法,建立與湖北省立法機關和法律實務部門的長效合作機制,嘗試與省直有關部門聯(lián)合開展個案調研、跟蹤調研,共同舉辦研討會,在形成“短平快”研究成果上見成效。

  三是創(chuàng)新評定方式。對應用性研究成果等級的評定,在過去由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評審的基礎上,邀請省直相關部門的同志參加,由過去法學專家“說了算”為相關部門、法學專家共同“說了算”,以提高研究成果的可借鑒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創(chuàng)新轉化途徑。在過去主要通過自辦刊物、摘報、簡報和網絡等平臺轉化的基礎上,加大為省領導機關和相關部門專送的力度;建立為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提供提案、議案第一手材料制度;建立與新聞媒體合作機制。通過多種途徑,爭取更多研究成果進入領導決策層。

  五是創(chuàng)新激勵機制。鼓勵會員多出精品、出拳頭產品。對獲中國法學會重點課題或學術研討會三等獎以上者,省法學會作為特別獎再次給予獎勵;各學科研究會舉辦的學術研討會的獲獎作者,由省法學會頒發(fā)證書,對一等獎獲得者給予適當獎勵;研究成果被省領導采納的給予重獎。

  六是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機制。完善“湖北十大優(yōu)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評選表彰、優(yōu)秀法學論文和優(yōu)秀法學著作的評選制度,加強“法學法律人才庫”和“法學文庫”建設,不斷發(fā)現(xiàn)人才、培養(yǎng)人才,引導其在繁榮法學研究事業(yè)中建功立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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