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30 來源:會員部 責任編輯:att2014
吉林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姜德志
近年來,吉林省法學會不斷深化認識,把法律服務站工作作為組織法學法律工作者服務基層法治建設、服務基層平安建設、服務人民群眾的一個重要載體,作為全省法學會的重點工作全力推動,并不斷加以完善和規(guī)范,法律服務站以其不可替代的社會性、專業(yè)性、中立性、服務性而深受人民群眾的歡迎,也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一、領導重視,全力推動
2012年,我們在遼源和長春兩市試點,開始在基層設立法律服務站。在取得試點經驗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開。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學會領導高度重視,2013年8月聯(lián)合下發(fā)了進一步推進法律服務站建設的文件。去年10月全國楓橋會議后,我們集中抓了一批各個層次的典型。今年5月在遼源市召開現(xiàn)場經驗交流會,全面深入推進此項工作,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到會并作了重要講話,江蘇、內蒙古等4省法學會領導蒞會指導。9月,就遼源會議貫徹情況又召開了各市州法學會會長參加的調度會,聽取進展情況,部署推進工作。省法學會會長李申學多次深入到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調研指導,推動落實。到目前,全省法律服務站已由原來的937個發(fā)展到2618個,基本做到了全省全覆蓋。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先后兩次聽取法律服務站工作情況匯報,并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金振吉就法律服務站建設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
二、規(guī)范建設,有序發(fā)展
在深入調研和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的基礎上,我們制定并印發(fā)了《全省法律服務站工作指導意見》,對服務站的組織、人員、職責任務、工作方式、領導關系和保障措施等作了進一步規(guī)范。
(一)規(guī)范組織設立、人員配備和工作制度。 在全省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全部設立法律服務站,根據村的規(guī)模,設服務站或服務點。同時,在矛盾糾紛比較多、法律需求多的工業(yè)園區(qū)、農場和交通事故處理中心、醫(yī)療事故調解中心等窗口單位設立服務站。
(二)規(guī)范職責任務和服務方式。 法律服務站的宗旨是為群眾提供便捷、有效、無償?shù)姆煞?,滿足群眾法律需求,當好百姓家門口的法律顧問,將服務站建設成為法學法律工作者服務法治建設的法治實踐平臺、基層平安建設的法律服務平臺、促進全民守法的法制宣傳平臺。根據這一宗旨,服務站履行六項職責任務:(1)法律咨詢服務。及時解答群眾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提供專業(yè)法律咨詢服務。(2)配合司法、綜治等相關部門進行矛盾糾紛調處。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3)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法律援助。(4)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普及法律知識,提高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5)協(xié)助相關部門開展干部法制培訓,在提高干部法律政策水平和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上積極發(fā)揮作用。(6)推動法治文化建設。通過在所駐城鄉(xiāng)社區(qū)設立法治宣傳專欄、贈閱法律圖書、建立法治宣傳網站等形式,推進法治文化建設。
(三)規(guī)范軟硬件建設。 服務站要做到“六有”:有辦公場所、有專職工作人員、有提供法律服務的專家隊伍、有工作經費、有工作制度、有辦公設備;公開服務內容和工作制度,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和評價。
三、加強保障,務求實效
(一)全力推進縣(市)區(qū)法學會建設,為法律服務站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今年我們大力推進縣級法學會建設,目前,全省60個縣(市、區(qū))已有58個縣(市、區(qū))成立了法學會,剩下的兩個縣(市)均將在年內成立。
(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家隊伍,為法律服務站建設提供人力保障。 省法學會建立了由法學專家學者和實務部門的法律專家組成的專家?guī)?。專家?guī)旃灿懈黝悓<?43人,在省法學會網站上公布,供群眾選擇,以滿足人民群眾的不同需求。
(三)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支持,協(xié)調各方,做到四個納入,為法律服務站建設提供制度和物質保障。 一是納入法治吉林建設總體格局,作為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措施進行部署和落實;二是納入平安吉林建設和社會治理組織體系,把服務站工作納入基層綜治工作平臺;三是納入財政預算保障體系,全省服務站經費已納入省財政廳專項經費支持,同時,推動市(州)縣(市、區(qū))兩級政府比照省里做法納入本級經費支持,確保服務站建設和運轉;四是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進行檢查、考評。省綜治辦決定從2015年開始,服務站工作納入綜治考評。
(四)搞好協(xié)調,理順關系, 為法律服務站建設提供工作機制保障 。 法律服務站是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黨組織和縣(市、區(qū))法學會領導下的社會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的綜治服務平臺上開展工作,由綜治辦主任兼任站長,負責組織協(xié)調工作,選聘1名法律專家負責日常工作。法律服務站工作接受縣(市、區(qū))司法局的業(yè)務指導,與司法所形成合力,做到優(yōu)勢互補。
據統(tǒng)計,今年1—10月,全省法律服務站共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66240次、化解矛盾糾紛22803件、防止治安和刑事案件786件、開展法制宣傳2312次,為法治吉林和平安吉林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本文系全國地方法學會工作座談會上吉林省法學會經驗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