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02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中國法學會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座談會在京召開
曹建明作輔導報告王樂泉主持并講話
11月2日,中國法學會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座談會在京召開
11月2日,中國法學會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座談會在京召開。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并作四中全會《決定》的專題輔導報告。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主持會議并講話。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傳達了四中全會精神。
王樂泉會長主持會議并講話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作專題輔導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傳達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王樂泉在講話中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處于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時期召開的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依法治國的高度重視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堅定決心。全會進一步擘畫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藍圖,由此,我國法治建設步入了嶄新的歷史階段,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
王樂泉強調,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后的莊嚴選擇。回顧歷史,從建國初期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到我們黨第一次在中央全會上專題研究依法治國問題,經過65年的不懈探索和追求,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四中全會首次系統(tǒng)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重大任務和法治建設的保證機制,極大推進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學理論的創(chuàng)新,體現了我們黨對執(zhí)政規(guī)律、社會主義建設規(guī)律、人類政治文明發(fā)展規(guī)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對如何擔當執(zhí)政使命的深刻認識。
王樂泉指出,要準確理解和系統(tǒng)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思路、新目標、新任務。深刻領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一法學理論的新概念、法治建設的新思維;深刻領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根本性問題的核心要義;深刻領會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深刻領會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法治保障下不斷深化改革的內在邏輯;深刻領會堅持樹立憲法法律權威、依法規(guī)范和制約公權、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關系;深刻領會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的基本經驗,堅持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和依據黨內法規(guī)管黨治黨相結合,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
王樂泉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億萬人民的偉大事業(yè),更是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歷史使命。作為法治建設的中堅力量,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要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自覺堅持講政治與講法治的統(tǒng)一,自覺抵制各種錯誤觀點和思潮,堅定不移跟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增強創(chuàng)新意識,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創(chuàng)新發(fā)展,用法治理論創(chuàng)新引領法治體系創(chuàng)新和法治實踐創(chuàng)新;要注重實踐,在立法、執(zhí)法、司法、法律監(jiān)督、法治宣傳、法學教育等領域創(chuàng)造性地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努力成為依法治國的實踐者和推動者。
王樂泉指出,法學會是黨領導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學術團體和政法戰(zhàn)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事業(yè)的重要力量。他強調,法學會要勇挑歷史重任,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努力奮發(fā)有為,更好發(fā)揮團結、引領、組織、推動、協調作用,努力形成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強大合力。一是迅速掀起學習貫徹全會精神的熱潮,準確解讀,熱情宣傳;二是認真抓好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著力發(fā)揮“核心智庫”作用;三是積極開展法律服務,更好更有效地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四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高素質人才資源,最大限度地把人才團結、凝聚在黨的法治事業(yè)周圍,不斷壯大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
陳冀平強調,全國法學會系統(tǒng)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務必抓緊抓好。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深入研究闡釋全會提出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工作部署,有針對性地回答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焦點問題;要加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力度,更好地析事明理、解疑釋惑,努力營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斷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場
座談會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鮑紹坤、張鳴起、張文顯、江必新、張?zhí)K軍、李林等同志先后作了發(fā)言。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朱孝清、吳志攀、王利明、黃進出席會議。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各研究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和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