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5-28 來源:寧波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
為繁榮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研究,激勵寧波市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做出新的貢獻,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圍,根據(jù)《寧波市法學會2014年工作要點》,寧波市法學會于2014年5月20日印發(fā)《關于開展首屆“寧波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專家”評選活動的通知》,正式啟動首屆“寧波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專家”評選活動。這是寧波市法學會大力扶持法學人才健康成長,培育壯大法學隊伍的又一重大舉措,對調(diào)動全市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激勵更多優(yōu)秀法學人才和法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脫穎而出,推進平安寧波、法治寧波建設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是注重把握正確方向,設定嚴格的評選標準。能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研究方向,決定法學研究的成敗。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專家作為全市繁榮法學研究的帶頭人和推進法治建設的排頭兵,更應將把握方向作為頭等大事,故本次評選活動設定的首要條件就是參評者必須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法學研究。為了體現(xiàn)本次本評選活動的高起點、高規(guī)格和權威性,真正做到“競爭擇優(yōu)”,對參評對象還設定了以下條件:品行端正,學風嚴謹;具有原創(chuàng)意義或學術前沿水平的法學研究成果,在理論創(chuàng)新與實踐的結合上取得顯著成績;中國法學會會員,并在寧波市內(nèi)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副處以上職務;年齡55周歲以下。
二是注重理論和實踐相合,設定科學的評選條件。為努力造就高素質(zhì)的法學研究隊伍,創(chuàng)造出更好的法學研究精品,在基本掌握全市法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經(jīng)與寧波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成員協(xié)商討論,寧波市法學會設定了科學、嚴謹?shù)膮⒃u條件。主要分為四大類十項,要求具備三項以上才到達到基本參評條件:一是在學術造詣上,出版高質(zhì)量的法學專著1部以上;或在一級刊物(按照浙江大學國內(nèi)期刊名錄)發(fā)表法學論文2篇以上;或在法學核心期刊(按照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目錄和CSSCI目錄)發(fā)表法學論文4篇以上。二是在法學研究成果上,獲得省部級領導批示2項以上或獲得市領導批示4項以上;或牽頭起草的法律文本被市以上人大或政府部門采納1項以上;或主持起草的咨詢報告被市以上決策機構采納1項以上。三是在領銜法學科研上,主持市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或獲得省部級科研獎勵1項以上,或獲得市級科研獎勵(二等獎以上)2項以上。四是在法律實踐活動中,成績突出,有標志性成果2項以上;或在《人民司法》、《人民檢察》、《公安研究》、《中國司法》上發(fā)表工作調(diào)研、學術文章5篇以上。其中,第四類條件是針對法律實務部門特別設計,目的是為鼓勵廣大法律工作者用生動活潑的法學理論解決法治建設中的現(xiàn)實問題,推動法治實踐創(chuàng)新和法律實務部門的人才隊伍建設,充分體現(xiàn)了本次評選活動法學理論與法治實踐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指導思想。
三是注重權威、充分保障,成立專門的評選機構。為了體現(xiàn)本次評選活動的權威性,提高評選的公信力,寧波市法學會將邀請知名法學專家和實務部門專家組成首屆“寧波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終評工作。同時為了給評選活動提供充分的組織保障,保證評選活動順利有序的開展,市法學會還專門成立了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xié)調(diào)評選工作,具體工作由市法學會研究部負責。
四是注重公開、公平、公正,制定規(guī)范的評選程序。本次評選活動堅持透明、規(guī)范的原則,制定了科學的評選程序,力求最大限度的實現(xiàn)公平、公正。評選程序分為五個步驟。第一,申報。申報可自薦也可單位推薦。申報人須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將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學術成果、實踐成果、獲獎證書、領導批示、成果被采納證明等有關材料報送寧波市法學會。第二,初評和候選人確定。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所有申報和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初篩、審核,初評確定20位候選人名單。第三,終評。終評程序分為評議、審議和投票三個階段。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聽取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候選人情況的說明,進行評議、審議,無記名投票表決產(chǎn)生10名首屆“寧波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專家”入選者。第四,公示。入選名單將在有關媒體和寧波政法(法學)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公示期間提出的異議和問題進行審核,并及時公布審核結果。對于經(jīng)核實確有問題的入選者,將取消其入選資格。第五,頒發(fā)證書。評選結果出臺后,召開頒獎大會,對獲得首屆“寧波市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專家”稱號的法學專家頒發(fā)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