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3 來源:民主與法制網 責任編輯:編輯
【中國法治國際論壇(2021)發(fā)言材料】
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對重構國際貿易與投資規(guī)則體系的影響
瓦拉烏·塔瓦欽 ?泰國中央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法院院長
尊敬的王晨副委員長,
各位代表,女士們,先生們:
非常榮幸能夠參加中國法治國際論壇(2021)并向各位尊貴的來賓發(fā)表演講。在此,我要感謝中國法學會的邀請,并祝今天的線上論壇圓滿成功。
對我們所有人來說,2020年以來是最具挑戰(zhàn)性的一段時間。眾所周知,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影響了整個世界,它不僅是一場巨大的全球衛(wèi)生危機,也是一場巨大的社會和經濟危機。在國際貿易和投資方面,疫情導致從原材料到成品的供應鏈不暢。因此,國際貿易和投資訴訟的數量也大幅增加。但是,泰國實施的封鎖和旅行限制等遏制病毒爆發(fā)的措施給出庭造成極大困難,導致大多數審判程序被迫延期。這不僅嚴重損害了當事人的利益,也影響了對整個國際貿易和經濟體系的信心。
泰國中央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法院(CIPITC)希望減少案件的休庭時間,提高出庭率,同時降低感染風險。因此,我們采取了通過視頻會議和其它形式的遠程技術進行在線庭審的新措施,使庭審和訴訟程序能繼續(xù)進行。
一是鼓勵當事人使用電子文件系統發(fā)送和接收所有文書,并通過電子文件系統和法院綜合在線服務系統(CIOS)來跟進案件狀態(tài)、支付訴訟費和其他費用,而無需前往法院辦理。
二是更好地整合了證人的電子庭審程序,并公布了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間遠程庭審的新規(guī)則,允許所有民事案件在線訴訟,庭審和訴訟程序可以在法院認為合適的任何地方進行。
這些措施極大拓展了遠程通信在訴訟程序中的運用,加強了電子訴訟發(fā)展的趨勢,提高了司法系統的效率和覆蓋面。
后疫情時代的未來,是否繼續(xù)使用電子程序,以及在何種情況下使用電子程序,將是一個有趣且具有挑戰(zhàn)性的問題。
這對泰國的法院系統來說也是新生事物,因此一些相關問題仍有待解決。此外,不可否認的是,電子訴訟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當事人對電子設備的使用情況,以及是否有安全、快捷、穩(wěn)定的網絡信號。因此,為了鼓勵電子訴訟的使用,迫切需要明確的立法、規(guī)則和原則以確保程序的透明度,給當事人以信心。
最后,我個人認為,雖然電子訴訟程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這些局限性是可以克服的,不會有損審判程序的公平性。一旦制定出有效的立法和規(guī)則,支持電子程序所需的技術被廣泛應用且司法系統的所有相關人員也適應了這一新程序,電子訴訟就會真正成為新的常規(guī)程序,并作為相關當事人獲得正義的有效途徑之一。這也是泰國中央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法院的首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