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14 來源:北京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yyx
受新冠疫情影響,2020東京奧運會推遲到2021年7月23日至8月8日舉行。東京奧運會延期是奧運會歷史上的第一次,在法律上的依據(jù)和倫理上的正當性受到國際體育界和相關各界的廣泛關注。
為發(fā)揮體育法學組織專長,客觀、理性、全面、準確地分析東京奧運會延期相關法律與倫理問題,推動我國體育法學研究更加貼近我國體育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xiàn)代化及參與全球體育治理的需要,4月3日,北京市法學會體育法學與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研究會、山東省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山東大學法學院(威海)聯(lián)合主辦了東京奧運會延期相關法律與倫理問題學術研討視頻會議。來自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全國高校、律師事務所、體育行政機構的專家以及國際體育仲裁院中國籍仲裁員共110多人參加了學術研討視頻會議,12位專家發(fā)言或做會議總結,4位專家分階段主持會議并點評,另有專家書面發(fā)言,20多位專家在視頻會議附設的留言區(qū)進行交流。
會議圍繞東京奧運會延期所涉法律依據(jù)、法理問題與倫理上的正當性、對各利益相關方產生的影響以及可能的救濟途徑、疫情作為不可抗力的構成和舉證、對北京冬奧會可能的影響、對完善主辦城市合同的意義、決策的程序正義和各利益相關方參與治理等一系列問題展開研討。與會專家認為,在全球新冠疫情蔓延的背景下做出奧運會延期的決定,是對人類健康的終極關懷,符合奧林匹克精神和價值追求,具有倫理上的正當性。但延期也對各利益相關方產生重大影響,需要在賽事組織、損害救濟、協(xié)議修改、章程審視等方面作出妥當安排,以實現(xiàn)奧林匹克運動在重大災害背景下的有效治理。
視頻會議受到新聞媒體關注,法制日報網站于次日報道視頻會議,新華社4月5日就視頻會議發(fā)出電訊稿,許多媒體、網站紛紛轉發(fā)新華社報道,中國法學會報紙《民主與法制時報》刊登文章介紹視頻會議情況。?
(北京市法學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