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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法學會:圍繞中心建平臺 虛功實做上水平

時間:2015-09-20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圍繞中心建平臺 虛功實做上水平

  廣東省法學會

  自2014年3月?lián)Q屆以來,廣東省法學會緊密聯(lián)系實際,主動作為、敢于作為、善于作為、創(chuàng)新作為,從最可為的領域著手,不求“全”而求“?!保粓D“大”而謀“實”,不貪“多”而重“精”,及時構建和完善“六個平臺”,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品牌,較好地起到了擴展功能,虛實結合,虛功實做,彰顯作用的效果。

  一、圍繞中心,緊接地氣,擴展功能是法學會彰顯作用的基礎

  (一)強化法學研究平臺,為“法治廣東”提供理論支撐。開辟法學研究的新領域,開拓法學服務國家戰(zhàn)略的新渠道,開創(chuàng)法學研究“立足當地、研究當地、服務當地”的新局面。連續(xù)兩年組織編寫《廣東法治建設年度報告》并公開出版發(fā)行,展示法治廣東建設的最新成就,得到了省領導和中國法學會的肯定和好評;結合廣東法治建設的實際需求和各高校的功能定位,創(chuàng)建“法治社會建設評估中心”、“新型城鎮(zhèn)化法治研究中心”、“走出去戰(zhàn)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務中心”首批三個“法治研究基地”,展開重點問題研究;創(chuàng)辦《法治社會》期刊,打造法學研究成果交流新平臺。

  (二)創(chuàng)建立法后評估平臺,服務省市兩級人大立好法。

  廣東地方立法和修法的任務繁重,法學研究與立法實務的對接成為法學會服務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課題。與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合作組建“廣東省立法社會參與和評估中心”,圓滿完成了《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東省信訪條例》立法后評估工作,參與了近20件法律法規(guī)草案的征求修意見改與論證工作。經驗總結材料獲選在廣東省地方立法工作會議和第21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研討會介紹交流。

  (三)創(chuàng)建廣東中立法律服務社平臺,彰顯法學會法律服務作用。充分發(fā)揮法學法律工作者專業(yè)性、獨立性較強和公信力較高的優(yōu)勢,依法依規(guī)成立了“廣東中立法律服務社”,組織廣州地區(qū)優(yōu)秀律所的律師和法學法律專家學者,以“中立、公益、專業(yè)”的宗旨開展公益法律服務、助力化解社會矛盾,為法治廣東建設提供正能量。根據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正在總結經驗材料上報。

  (四)創(chuàng)建南粵法治報告會平臺,提升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需要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理論的引領。在繼續(xù)辦好“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等法治宣傳活動的同時,創(chuàng)建常態(tài)化的“南粵法治報告會”新平臺,每年舉辦12講。至目前已經舉辦了13講,同時通過《南方日報》等主流媒體及時進行了全方位、有深度的報道,較好地擴大了報告會的影響力。

  (五)創(chuàng)建“以法興企”文化沙龍平臺,為企業(yè)發(fā)展提供法律服務。在加快實施“一帶一路”重大戰(zhàn)略的背景下,為對接走出去戰(zhàn)略下企業(yè)對涉外法治建設、法治保障、高層次涉外法治人才培養(yǎng)等重大社會需求,牽頭發(fā)起“以法興企”文化沙龍平臺,面對企業(yè)開展法律服務活動,著眼廣東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的實施,促進企業(yè)依法經營、以法興企。

  (六)提升法學交流平臺,密切粵港澳臺四地法學法律界合作。廣東毗鄰港澳,具有深化粵港澳臺合作交流的獨特優(yōu)勢。在組織了六屆粵港澳法治論壇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粵港澳臺地區(qū)法學法律界交流合作,打造粵港澳臺法學互動平臺,創(chuàng)設更有效的交流合作機制。今年將在澳門舉辦粵港澳臺法學研討會,吸收臺灣法學團體參加論壇。

  二、依靠黨委,主動服務,積極作為是法學會彰顯作用的保障

  (一)切實當好黨委政府和政法機關的“參謀助手”,充分發(fā)揮“智囊團”與“思想庫”的作用。“六個平臺”構建和完善、市縣兩級法學會建設的加強和推進,為法學會進一步發(fā)揮好智庫作用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特別是隨著今后地方立法職能和要求的不斷提升,“立法社會參與和評估中心”這個平臺應該也可以更多更好承接省、市兩級人大的立法咨詢論證和立法后評估項目。

  (二)強化“問題為導向”的法學應用研究,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法學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就是通過法學研究,向黨委、政府和立法機關提供全局性的對策建議,提升領導層法治思維和能力。重大課題通過競爭產生研究團隊,調研先行的十多項課題成果成為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決策參考。如根據胡春華書記的指示開展“以法治手段化解基層社會矛盾機制研究”,調研成果提供省委改革辦決策參考;根據省領導指示進行“創(chuàng)建平安廣東法治保障”專題調研,研究成果得到省委政法委好評并采納應用。

  (三)緊緊依靠黨委、政府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積極主動作為、創(chuàng)新作為?!傲鶄€新平臺”的創(chuàng)建,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xié)的重視和有關單位的支持。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和省委副書記馬興瑞參加了“南粵法治報告會”的開講儀式、中立法律服務社的揭牌儀式。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批示:“廣東省法學會工作有思路、有舉措,虛功實做,打造品牌,必能見到實效。請抓緊抓實,創(chuàng)造新的經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少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恒分別到省法學會調研指導法律服務社和立法后評估工作。省委辦公廳、省委信訪局、省財政廳等單位對法學會工作均給予了大力支持。

  三、建好“橋梁”,緊密“紐帶”,強化自身建設是法學會彰顯更大作用的關鍵

  (一)以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為契機,發(fā)揮“一辦五組”新模式的作用。在構建省法學會“一辦五組”(即綜合協(xié)調辦、法學研究組、咨詢與服務組、調研與指導組、宣傳與教育組、交流與合作組)工作架構,抓好自身建設的同時,發(fā)揮“一辦五組”的領導、檢查、督導作用,切實抓好市、縣兩級法學會和學科研究會、三個“法治研究基地”的建設。

  (二)充分調動學科研究會積極性,帶動基層法學研究的常態(tài)化。把學科研究會建設擺在突出位置,目前已建有28個學科研究會。注重通過研究會下聯(lián)地市、縣區(qū)法學會,帶動基層法學研究的常態(tài)化。由于基層法學會開展活動比較困難,研究會與地市、縣區(qū)法學會合作共同舉辦學術年會,助力解決基層治理方面的具體問題。

  (三)按照“四有一調整”的要求,全力推進建好縣區(qū)法學會。2015年為全省縣區(qū)法學會建設年,按“四有一調整”的要求進行建設。“四有”即有牌子(在縣區(qū)政法委增掛);有班子,原則上由縣區(qū)政法委書記兼任會長;有經費,縣區(qū)法學會活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有活動,要圍繞中心,認真開展活動,發(fā)揮應有的作用;“一調整”就是爭取黨委、政府調整2-3名人員(編制)專門負責法學會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縣區(qū)級法學會72個,占全省縣區(qū)總數的60%,預計年底前可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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