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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2013年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4-02-26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

關于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2013年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會社字〔2014〕2號


各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
??????? 根據(jù)《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民政部將實施2013年年度全國性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已在中國社會組織網(wǎng)(www.chinanpo.gov.cn)登載《全國性社會團體2013年年度檢查事項公告》。凡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經(jīng)民政部批準登記成立的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均應參加年度檢查。按民政部要求,各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應于2014年5月31日前將全部年檢材料報送民政部,逾期將不予受理。
  請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備齊和提交下列年檢材料:
  一、按照民政部《全國性社會團體2013年年度檢查事項公告》的要求完成網(wǎng)上填報并提交數(shù)據(jù)庫后,按要求填寫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書》紙質文本。
  二、為加強對社會團體財務監(jiān)督,今年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財務審計將繼續(xù)按社會團體登記證號尾數(shù)的單雙號交替進行。登記號尾數(shù)為雙號的社會團體,除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外,還須同時提交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三、在上一年度的年檢中民政部提出問題和改進建議的,請按要求一并報送改進情況專題報告。
  中國法學會作為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的業(yè)務主管單位,承擔各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2013年年度檢查的初審工作。請各全國性法學社會團體于4月30日前將全部年檢材料報送中國法學會研究部社團管理處進行初審,中國法學會初審同意后報送民政部。
  聯(lián)系人:中國法學會研究部社團管理處沈苗苗
  聯(lián)系電話:66173342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兵馬司胡同63號(郵編100034)


中國法學會
201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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