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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冀平:為青年法學家的成長搭建舞臺

時間:2014-05-04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

為青年法學家的成長搭建舞臺


——訪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委員會主任陳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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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wǎng)記者 蔣安杰
  2014年2月21日晚,備受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學界關注的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結果終于揭曉,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萬華等10人榮獲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志強等20人榮獲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此次評選活動贏得了全社會尤其是法學界、法律界的高度贊賞和評價,而整個評選活動的公信力,尤其是評價指標的合理性、評委的權威性、評審程序的科學性和評選信息的公開性等方面更展現(xiàn)了此次評選活動的新點和亮點。
  為此,記者專訪了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委員會主任陳冀平。
  記? 者:我們都知道,評選“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如今已經成為中國法學會的一項重要的代表性活動,請您簡單介紹一下開展這項活動的歷史情況和重要意義?
  陳冀平:中國法學會于1995年、1999年、2002年、2004年、2007年、2011年、2014年連續(xù)七屆開展評選“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活動,共評選出70位全國杰出青年法學家。這些法學家現(xiàn)在多數(shù)已經成為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或者法律實務部門的骨干,相當一部分獲獎者擔任了大學校長、法學院院長,有的還走上重要領導崗位,在各個行業(yè)、崗位上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王利明、曹建明、陳興良、江必新等等。
  中國法學會作為法學界、法律界的全國性學術團體,始終將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視為黨和國家發(fā)展的寶貴財富,堅持把人才是第一資源作為指導思想,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工作機制,搭建平臺,提供服務,培養(yǎng)造就了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深厚、作風學風過硬的人才隊伍。
  中國法學會除了組織“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活動,還組織“中國法學優(yōu)秀成果獎”“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等評選活動,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法學研究樹立更加明確的導向和評價標準,激發(fā)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研究熱情,促進法學研究事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推動更多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法學研究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脫穎而出。
  記? 者:請您簡單介紹一下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的評選過程?
  陳冀平: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的整個評選過程可以用“高效、民主、透明、科學”來概括。評選過程分為七個步驟進行。
  第一步是啟動評選程序。我們于2013年4月26日發(fā)布了《關于開展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活動的通知》和《中國法學會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辦法》。
  第二步是初評評選。由中國法學會主管的研究會、省級法學會、全國性法學社團、法學重點院校所等分別組成初評評選委員會,評選出本單位、本地區(qū)的1至2名候選人。截至2013年9月20日,共有78名推薦人選經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的材料審核,成為第七屆“十杰”候選人。
  第三步是候選人公示。2014年1月14日,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將第七屆“十杰”候選人推薦人選(共78名)名單進行公示。
  第四步是制定評選工作辦法。2014年1月17日,中國法學會會長辦公會議在“評選辦法”的基礎上通過了《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工作辦法》。評選程序分為評選委員會分組評審、集中投票和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審議決定兩個階段。
  第五步是評選委員會評選。2014年1月27日舉行了會議。評選委員會由中國法學會部分副會長、常務理事和學術委員會委員組成,共44人。會議產生了擬獲獎人員名單。
  第六步是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審議決定。2014年2月21日,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在京召開,包括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同志在內的15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出席會議,在充分考慮評選委員會評選意見和結果的基礎上,審議決定采取無記名投票形式進行終評。經過兩輪投票,10位候選人獲得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20位候選人獲得提名獎。
  第七步是公布結果,2014年2月21日,中國法學會發(fā)布了評選結果公告。
  記? 者:請您談談第七屆“十杰”評選的最大亮點是什么?
  陳冀平:公正與公開是本屆評選的最大亮點。
  本屆評選活動我們做到了整個評選信息的最大公開,力求實現(xiàn)整個評選過程的最大公正。活動伊始,我們充分利用新媒體的優(yōu)勢,將各種評選信息包括評選辦法、候選人、選舉結果等及時公布。在評選委員會評選和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審議階段,我們規(guī)范程序,力求做到最大公正。
  以評選委員會評選為例,我們依照程序進行了分組評審、集中投票、產生評選結果三個階段。在分組評審階段,為了確保評選工作公正進行,最大可能減少干擾正常評選程序的因素,評選委員會對全部候選人和評委采取現(xiàn)場隨機分組的方式,改變了以往按照學科分組的做法,避免了候選人事先知道評委是誰的情形。各委員會充分審閱本組候選人材料,進行記名獨立打分,各評審組按照得分多少進行排序,實務部門候選人單獨排序。
  在集中投票階段。評選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聽取各評審組召集人關于分組評審的情況介紹,在討論和評議的基礎上,投票產生入圍第七屆“十杰”及提名獎稱號獲得者的30人名單。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其中,對法律實務部門候選人進行單獨投票,對評選結果在評選委員會全體會議上予以宣布。
  在產生評選結果階段。出席會議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共15人參加投票。投票在評選委員會投票結果的基礎上進行。按照投票規(guī)則,第一輪投票共有9位候選人得票數(shù)超過半數(shù)而當選,第二輪從第一輪得票未過半數(shù)但最靠前的2名候選人中產生1位當選者。
  記? 者:請您談談本屆“十杰”評選的最大新意是什么?
  陳冀平:首次使用“評價指標”是本屆評選不同于往屆的最大新意。該評價指標涵蓋的范圍十分全面,既注重學術研究成果,又注重參與法治實踐,充分體現(xiàn)了法學理論要與法律實踐相結合的指導思想。
  根據(jù)《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辦法》所確立的“評選資格”,本次評選工作首次使用了評價指標這一標準,并把評價指標分為四大項:一是具有原創(chuàng)意義或學術前沿的法學研究成果,這一部分占分比重最大,達到40分之多。著作部分占10分,包括專著、合著第一作者、其他著作和引證數(shù)等評價指標。論文部分占30分,包括發(fā)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或其他具有同樣權威性的學術期刊上的論文、引證總數(shù)、引證數(shù)列前三名的論文、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或摘編5000字以上的論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獻、高校文科學術文摘摘編或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轉載情況、合著非第一作者的重要論文。
  二是在法學教育、法制宣傳、法制咨詢、法律實務等方面取得的顯著成績占了20分。在法學教育方面,擔任“馬工程”教材首席專家或召集人、擔任教育部組織編寫的重點教材主編、主編或專著教材入選國家精品教材、主編或專著教材被教育部確定為研究生教材。在法制宣傳方面,擔任“雙百”活動主講人或經常在媒體上發(fā)表法制宣傳的文章等。在法制咨詢方面,參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地方法規(guī)等起草工作。在法律實務方面,曾經掛職、參與重大案件論證、仲裁等。
  三是獲得重大獎項或榮譽占20分。獲得個人表彰,如長江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計劃、全國審判業(yè)務專家和檢察業(yè)務專家及重要省部級獎項、獲得往屆“十杰”提名獎、獲得成果表彰或其他獎項的,都在評價指標的考察范圍內。
  四是學術影響和社會聲譽也占有20分的比重。包括學術職務、推薦單位和排序等。
  記? 者:您歷來高度重視對于青年法學家的塑造和培養(yǎng),請您對青年法學家提幾點希望?
  陳冀平:青年法學家是推動我國法學事業(yè)不斷發(fā)展的后備力量,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生力軍。本次入選“十杰”的很多候選人都十分優(yōu)秀,他們中的很多人都出版了許多專著、發(fā)表了大量高質量的論文、參與了大量的社會實踐、獲得了良好的社會評價,都有資格當選“十杰”。但因名額有限,只能通過程序,用票決的方式選出“十杰”。
  中國法學會歷來重視對于中青年法學家的培養(yǎng),努力為他們的成長鋪路架橋。我們已經成功舉辦了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的評選活動,這個活動對于青年法學人才脫穎而出,起到了激勵和導向作用。除此之外,我們還舉辦了“中國青年法學論壇”“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還將啟動“兩岸四地法治發(fā)展青年論壇”等活動。今后,中國法學會還將一如既往地幫助和鼓勵青年法學家的成長舉辦各種活動,為他們有機會展現(xiàn)才能搭建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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