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5-20 來源:江西財經(jīng)大學 責任編輯:xzw
5月16日至17日,第七屆全國部門法哲學研討會在江西財經(jīng)大學隆重召開
為進一步推進部門法哲學研究,2015年5月16日至17日,第七屆全國部門法哲學研討會在江西財經(jīng)大學隆重召開,本次研討會的主題是“制定民法典的理論與方法”。本次會議由國家司法文明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江西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聯(lián)合主辦,來自中國法學會、吉林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江西財經(jīng)大學等高校以及實務部門近50余名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從學科背景來看,與會人員來自法理學、民法學、商法學、知識產(chǎn)權法學、民事訴訟法學、憲法學、法史學等諸多學科,體現(xiàn)了學科交融、共襄盛舉之意。
張鳴起副會長作主旨發(fā)言
5月16日上午9時,研討會開幕式于江西財經(jīng)大學蛟橋園舉行。本次開幕式由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司法文明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理事長張文顯教授擔任主持人。致辭嘉賓有: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國家司法文明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聯(lián)席主任張保生教授,江西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江西省委維穩(wěn)辦主任林強同志,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教授,江西財經(jīng)大學副校長蔣金法教授,江西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院長蔣悟真教授。
張文顯副會長主持會議
開幕式伊始,張文顯教授作為主持人,回溯歷屆部門法哲學研討會的情況以及部門法哲學的研究情況,簡述本次研討會主題與意義,提出部門法哲學研究面臨的新的增長點,談及制定民法典乃十八屆四中全會重大決策,遠溯博索,為研討會的舉行作良好導入。
蔣金法教授首先致辭,在問候在場嘉賓后,他娓娓道來江西財大發(fā)展之路,法學攀升之途。江西財大法學院是首批國家批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我校將致力于把法學打造成品牌專業(yè)。最后,他對此次研討會在我校舉行表示榮幸,邀請各與會名家于學術研究之余多向?qū)W子賜教。
林強老師以歷史與蘇區(qū)法為切入點,引述江西土壤孕育的紅色法學家,提出對習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的貫徹,法制江西的建設以及對青年法律人才脫穎而出的期許。隨后致辭的張保生亦表達了對法學學術領域辛勤建樹者的推崇與對此次研討會的重視。
王利明教授在致辭中談及六月民法典草案的提交與進步意識的形成。他說,民法典的制定不僅是民法學者的工作,也是整個民法學界乃至貫穿各個學科的重任。學科的分界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交流,狹隘了視野,王利明坦言民法學需向法理學老大哥虛心學習,并表達了對具有中國特色,順應21世紀時代潮流編撰民法典的信心。
隨后,杜宴林教授再度強調(diào)了將部門法哲學推向成熟的信心,提出需借助平臺,促學術對話,引思想爭鳴。最后致辭的蔣悟真以熱忱歡迎各位法學界名家的到來致以誠摯的感謝。
參會人員合影
大會第一單元的主題為:“民法典制定的重大理論問題”,由張文顯教授主持并評議,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鳴起教授、王利明教授、付子堂教授分別作主旨發(fā)言。張鳴起教授從立法工作的角度匯報民法典編纂工程的進展情況,最后張鳴起副會長從參與組織協(xié)調(diào)工作對民法典編纂提出四方面的建議:一是以起草總則為綱,以解決社會問題為導向;二是立足中國實際,借鑒國外規(guī)定;三是尊重歷史傳統(tǒng),遵循法律規(guī)律;四是突出總則的統(tǒng)領作用,整體協(xié)調(diào)推進。王利明教授我們的民法典只有充分反應時代特征,才是高質(zhì)量的民法典,詳細介紹了21世紀的特征以及民法典的應對;付子堂教授分別從概念語詞、法律制度、法律原則、立法精神等方面談了對民法典制定的看法;最后張文顯教授從“總則與分編”、“本土化與國際化”、“繼承與創(chuàng)新”、“問題導向與體系導向”、“社會自治與國家管制”、“民法學說與法理學說”、“時代精神與民族精神”、“民法和憲法”等八個關系入手做了精彩評議。
大會第二單元的主題為:“民法典制定的重大理論問題的進一步探討”,由劉作翔教授主持,吳漢東教授、朱景文教授、李建華教授、劉士國教授、費安玲教授、周江洪教授、劉作翔教授作主旨發(fā)言,在交流與對話環(huán)節(jié),湯文平副教授、趙旭東教授、劉士國教授發(fā)言。內(nèi)容涉及到:民法典與知識產(chǎn)權法、民法典與環(huán)境保護法的關系,民事法律行為與法律行為的概念辨析,政策能否成為民法的淵源,民法典的透視性等問題。
大會第三單元的主題為:“民法典制定的多學科視野”,由朱景文教授主持,史晉川教授、葛洪義教授、趙旭東教授、蔡立東教授、曹險峰教授、邱本教授、苗連營教授、杜宴林教授、李仕春教授作主旨發(fā)言;在對話環(huán)節(jié),曾志平副教授、劉紅臻副教授、張保生教授、鄭永流教授、蔡立東教授、苗連營教授發(fā)現(xiàn)發(fā)言,展開交流。內(nèi)容涉及到:民法典與憲法、民法典與商法、民法典與訴訟法、民法典與證據(jù)法的關系,作為法律淵源的國家政策與習慣以及民法典的制定和改革的關系,民法典的調(diào)整對象等問題。與會學者從多學科視角對民法總則制定中的理論與方法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思想在凝結共識的基礎上得以碰撞。
大會第四單元的主題為:“民法典制定的制度設計與方法問題”,由劉士國教授主持,陳金釗教授、鄒雄教授、鄭永流教授、王軼教授、李炳安教授、段曉彥教授、張新峰副教授、王雷博士分別做主旨發(fā)言,就民法典制定中的“上下”、“左右”、“前后”三組關系、民法典創(chuàng)制的現(xiàn)代性場域、民法典編纂中的團體法思維、無民法典如何進行民事裁判等內(nèi)容來展開。
大會第五單元是自由討論環(huán)節(jié),由葛洪義教授主持,湯文平副教授、張保紅副教授、汪志剛教授、劉紅臻副教授、王軼教授、劉作翔教授、周江洪教授、張君平副教授、付子堂教授分別發(fā)言,圍繞著民法的立法哲學、民法的透視性、民法與憲法的關系、民法的法律淵源等問題展開討論。
大會閉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教授主持,張文顯教授做了總結講話,提出五個方面的指導性意見:第一,在民法與憲法的關系上,雖然私法先于憲法而存在,但要看到,因為民法不能有效保護私權,才有公法存在的必要與可能。2004年,我國將人權保障確定為國家義務,這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莊嚴承諾,也奠定了民法典的基礎,因此,“根據(jù)憲法”無疑應規(guī)定在民法總則編之中。第二,在民法學基本范疇與法學基本范疇之間的關系上,應注意到兩者在主體、行為、權利、責任等方面都存在交叉及不同的理解。張文顯教授建議專門召開一次基本概念的研討會,在深入學習語言哲學的基礎上,進一步凝聚概念共識。第三,要將民法思維統(tǒng)和于法治思維的大背景下。在當前,要進一步探討為什么制定民法典,因為這是邏輯的起點與民法典制定的方向指導;民法總則編的制定要深刻體現(xiàn)“四個全面”思想——這是我國民法總則編最大的時代特色;同時,在民法總則編乃至民法典編纂中,也要注意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法治化在私法中的落實。第四,要全面梳理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關系。要看到,民事訴訟法具有獨立的價值。《民法通則》制定時我國還沒有民事訴訟法,因此,在《民法通則》中規(guī)定了大量的民事訴訟內(nèi)容。這種格局要在制定民法總則編時盡量避免。第五,在民法與社會生活的關系上,體現(xiàn)出三大特征或要求:民法來源于社會生活,要回應社會生活需要,引領社會生活的方向。法典的編纂要體現(xiàn)以上方面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