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4-22 來源: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xzw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十三五”規(guī)劃建議》,根據(jù)中央關于加強新型智庫建設的指導意見和《中國法學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研究會建設的意見》,充分發(fā)揮研究會作為組織開展法治研究、法制建設主力軍、主陣地和智庫的作用,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在中國法學會的指導、支持和推動下,聯(lián)合若干家實體性科研機構組建“法治社會研究方陣”,并打造智庫型高端論壇——“中國法治社會高端論壇”。華東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擬承辦第一屆論壇、亦即“2016年度中國法治社會高端論壇暨第二屆全國社會法學博士生論壇”。會議成果將以“成果要報”形式通過中國法學會報送中央。
現(xiàn)將征文公告發(fā)布如下,誠摯邀請全國社會法領域的專家、學者積極參與:
一、時間、地點
1.時間:2016年5月20-21日,其中5月21日下午為社會法博士生論壇
2、地點:華東政法大學松江校區(qū)(上海市龍源路555號)(暫定)
二、研討主題
本次論壇根據(j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和五中全會和十三五規(guī)劃精神,圍繞 “集體勞動關系的法律調整與集體勞動爭議的處理機制”為主題,具體議題包括但不限于:
1、集體勞動爭議與群體性事件的現(xiàn)行界定以及兩個概念未來合流的路徑選擇
2、權利爭議與利益爭議的分類方式及對我國當前立法的現(xiàn)實意義
3、勞動三權理論在中國話語體系構建中的定位與探索
4、工會在集體勞動關系中的角色定位與作用方式
5、現(xiàn)代西方個別勞動關系與集體勞動關系的互動方式對我國和諧勞動關系的啟示
6、集體勞動爭議處理機制的現(xiàn)實困境與制度完善
三、論文的具體要求
1. 參會論文應圍繞主題撰寫論文,但不限于參考選題;論文應符合學術規(guī)范,包括中文摘要、關鍵詞和腳注,具體格式參見《中國法學》注釋規(guī)范。
2. 征文應當以“問題”為導向,可以為解決我國集體勞動關系和集體勞動爭議立法的核心問題提供法理支持;論壇歡迎研究上述選題領域外國法的理論、制度以及運行經驗教訓及其對我國啟示的征文,但文章不應為簡單的“拿來主義”、而應對外國相關法制的背景、基礎、條件和原理等做深入分析。
3. 論壇鼓勵對本領域有深入研究的青年學者和博士研究生投稿參會,歡迎臺港澳甚至國外的相關專家參會。
4、論壇強調以文參會,凡是不符合論壇主題的論文將不編入文集和安排發(fā)言。論壇主辦者將根據(jù)提交論文質量確定與會和發(fā)言的代表,報方陣理事會審核后發(fā)出正式邀請函。由于論壇規(guī)模限制,主辦方擬從高端論壇征文中遴選40-50篇論文,從博士生論壇征文中遴選10-15篇論文。博士生論壇入選論文將由專家進行評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并頒發(fā)獲獎證書。
5、論文于2016年4月25日前以電子版發(fā)送至本次論壇專用郵箱falvzhongxin@126.com,高端論壇的征文請在郵件標題中注明“高端論壇征文”,博士生論壇的征文也請注明“博士生論壇征文”,文檔附件的文件名為“高端論壇+單位+姓名”或“博士生論壇+學校+姓名”。
6、此次論壇的參會論文要求未公開發(fā)表,字數(shù)以8000-12000字為宜,組委會對論文進行評審后將由中國法學會擇優(yōu)出版。
7. 此次論壇的參會論文要求未公開發(fā)表,組委會對論文進行評審后,將由中國法學會擇優(yōu)發(fā)表或出版。
四、費用安排
本次論壇不收取任何費用。特邀嘉賓、論壇論文收錄者和論壇發(fā)言人在論壇期間的往返交通、餐飲以及外地人員住宿的費用,由承辦方按“八項規(guī)定”的標準承擔。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李凌云 (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華東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副教授)
聯(lián)系電話:021-67790492, 133117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