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4-29 來源:中國國際私法學會 責任編輯:xzw
2016年4月16日至17日,由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國際民事訴訟專題研究委員會與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主辦的第二屆“大國司法與中國國際民事訴訟法改革”論壇,在武漢大學法學院順利召開。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實務界精英以及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山大學、蘇州大學、煙臺大學、寧波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安徽大學、蘭州大學、江西財經(jīng)大學、中南民族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武漢大學香港大學、澳門大學、日本大阪大學等19所高校的國際法專家、學者齊聚江城,圍繞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展開了深入的研討。
圖1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何其生教授主持開幕式
4月16日上午,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何其生教授主持了本次會議的開幕式。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馬淑杰在會議致辭中表示,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將繼續(xù)關注和支持委員會的各項研究工作,希望法學研究既能在理論上創(chuàng)新,又能在實踐上有所作為。
圖2 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馬淑杰致辭
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肖永平教授在講話中強調(diào),國際民事訴訟專題研究委員會研討會這樣的小型會議更有意義,更能取得共識和學術上的進步。本次會議的學術討論,對中國國際私法示范法的修訂也具有重要的推進作用。肖永平教授表示,在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被批準成為首批國家智庫之后,面臨著更多的機遇和挑戰(zhàn),建議采取開放的態(tài)度,團結國內(nèi)外學者,也歡迎各位學者提供更多有用的建議,共同為國際法在中國的實踐做出貢獻。
圖3 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肖永平教授講話
其后,在“大國司法與中國國際民事訴訟法改革”論壇學術研討環(huán)節(jié),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劉敬東、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孫勁、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副處長周勇、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劉建新先后主持會議,華東政法大學杜濤教授、武漢大學何其生教授、江西財經(jīng)大學王吉文副教授等分別就外國法院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中的管轄權、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的博弈分析、我國批準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xié)議公約》的可行性問題等問題進行交流討論,提出了很多獨到的見解。各參會代表就自己的研究成果各抒己見,點評人的評論也是切中要害,妙語連珠。會場的討論體現(xiàn)出不同思維、不同觀點的激烈對抗,不僅帶來了大國情懷下思想火花的碰撞,也展現(xiàn)了國際法學者嚴謹?shù)闹螌W精神與博大的法治情懷。
圖4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劉敬東主持學術研討
圖5 武漢大學法學院何其生教授做主題發(fā)言
圖6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張文亮做主題發(fā)言
圖7 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孫勁主持研討會
圖8 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楊育文做主題發(fā)言
圖9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焦小丁做主題發(fā)言
圖10 日本大阪大學博士研究生馮茜做主題發(fā)言
在會議主題發(fā)言環(huán)節(jié)結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朱科就“外國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司法解釋制定中的若干問題”向與會專家學者做了詳盡的闡述,與會專家和學者針對司法解釋起草的疑惑和問題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朱科法官表示在后續(xù)的司法解釋起草過程中,一定會認真考慮各位專家的建議,力爭使司法解釋既能完美的與中國的司法實踐對接,又能解決當下外國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
圖11 朱科法官就外國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司法解釋制定的若干問題發(fā)表意見
在17日上午的《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建議稿)》起草專家咨詢會環(huán)節(jié)中,專家學者們暢所欲言,分別就外國法院判決在中國承認與執(zhí)行的法律適用、拒絕承認與執(zhí)行的理由、互惠關系的認定、管轄權的判斷、承認與執(zhí)行的受理和審理等問題展開了深入研討,廣泛交流,為外國法院判決承認和執(zhí)行中的各種問題暢言獻策,從理論與實踐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對推動建議稿的修改與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圖12 與會代表就《外國法院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規(guī)則(建議稿)》提出意見
圖13 與會代表合影
本次論壇展示了中國國際私法學者的智慧,推動了中國國際民事訴訟原則與規(guī)則的完善,也提升了學者們研究中國國際民事訴訟的動力,是理論與實務界的一次進步。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孫勁在閉幕式上表示,兩天的討論雖然辛苦但成果豐碩,希望能將論壇繼續(xù)做好做大。
(馬方涵供稿)